退运货物是指原出口货物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者退运出口的货物。退运货物包括一般退运货物和直接退运货物。
一般退运货物是指已办理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出口或进口,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退运出口的货物。
一、退运货物进口申报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出口未超过一年;
第二,能够提供全套原出口报关单证资料;
第三,能提供补税或者未退税证明。
二、出口货物退运常见的原因:
1、质量不合格,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2、货物的型号与购货合同的规定不符,且双方达成书面退运协议;
3、错发、错运而造成的溢装、漏卸而退运的货物;
4、海关按国家规定责令退运的货物。
此外,还有货物到港后,联系不上买家;又或者国内出口方与国外采购方产生贸易纠纷,出口方存在收不到货款的可能性而产生的退运等等。

三、出口货物退运进口报关操作流程:
国外安排海运退运到国内指定码头→货物到港后,船公司办单,结算船公司目的港费用(THC/DOC等)→申请办理第三方中检鉴定报告(先缴费,后出证)→出证后,申报退运进口申报(无需缴纳进口关税增值税)→查验,放行→码头办单,结算码头费用。
四、出口货物退运进口报关需要提供的单证资料:
1: 装箱单
2: 发票
3: 合同
4:退运协议
5:退运情况说明书
6:第三方中检鉴定报告
7:原出口全套报关单证
8:未退税证明或补税证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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