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登记落户在共和顺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重点机动车逾期未年检:青EC2152 青E85975 青E16226 青E13182青E12898 青E12881 青E12662 青E1266挂 青E12203 青E12190 青E12167 青E12163 青E12112 青E12067 青E11791 青E11706 青E11575 青E11556 青E11536 青E11320 青E11056 青E10903 青E10880 青E10879 青E10868 青E1070挂 青E10696 青E10670 青E10669 青E09737 青E09667 青E0902挂 青E0896挂 青E08730 青E0826挂 青E07270 青E0699挂 青E05060 青E0281挂 青E0171挂 青E0080挂。请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于2023年9月30日前来公司办理相关车辆年检手续,过期不办理公司将申请注销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经济纠纷由车主承担,与公司无关。联系电话:0974-8511567。特此声明。
海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共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共和顺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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