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8月初,上海一女生到一手机维修店修手机后,手机维修店员工添加其微信,但女生并未回复信息,直接删除好友。隔天又收到一封邮件,邮件主题内容就一个字“约”,里面有一附件照片,为该女生2019年的全身裸照,该女生立即报警。随后,女生又收到第二封邮件,附件内容依旧为全裸照片。

最终,公安机关对窃取和发送裸照的维修店员工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该女生呼吁大家修手机时,切勿让手机离开自己的视线。
文典律师释法: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处罚主要是拘留和罚款。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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