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清算是指基金遇有合同规定或法定事由终止时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处理的善后行为。 基金合同终止时,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进行清算,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清算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组成。清算组作出的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公告。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一)基金清算小组 1.自基金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清算小组,基金清算小组在中国证监会的…